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9,067,031股,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2,332,423股,以136,734,608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5,550,998.08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08%。本次公司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利润分配基数因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增本次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如后续利润分配基数/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10日发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C21家具制造业”。2022年度,我国家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7,273家,据国家统计局与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其全年营业收入为7,624.1亿元,同比下降8.1%;全年利润总额为471.2亿元,同比增长7.9%。全国家具类限额以上企业累计实现商品零售额为1,634.6亿元,同比下降7.5%;全国家具及其零件出口额为4,639.3亿元,同比下降2.5%。
据Csil统计的数据,2022年全球家具产量约为5,000亿美元,其中,中国是主要的家具生产国,占全球家具产量的37%左右。据Statista统计与预测,2021年度,全球家具市场整体收入已达6,730亿美元,预计2021年至2026年将以5.1%的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增长,至2026年其收入预计将达到8,629亿美元;其中,2021年度,美国家具市场整体收入最高,约为2,267.76亿美元,其次是中国和德国,整体收入分别约为724.96亿美元和535.02亿美元。
全球办公家具市场:办公家具是现代商业社会的代表物,其市场需求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度高。办公家具包含办公椅、办公桌、系统家具等产品。据Csil统计,2022年,全球办公家具行业的总产值达到524亿美元,约占全球家具总产量的11%。其中,亚太地区办公家具产量占全球办公家具产量的48%,其次是北美,占29%,欧洲排名第三,占全球产量的19%;总体而言,办公家具的生产高度集中,中国(170亿美元)、美国(130亿美元)、德国(30亿美元)、印度(30亿美元)、日本(30亿美元)、加拿大(20亿美元),意大利(10亿美元)和波兰(10亿美元)这8个国家办公家具产量之和约占全球办公家具总产量的79%左右。按消费额来看,2022年,全球办公家具消费额(按生产价格计算,不含加价)约为506亿美元,约占全球家具消费总额的11%。其中,亚太地区占全球办公家具消费量额的40%,其次,是北美和欧洲,分别占34%和20%。按单个国家来看,美国是全球领先的办公家具消费国和进口国,占全球消费量的31%和进口总额的25%,2022年,市场规模达到160亿美元;其次是中国、日本、印度和德国,分别占全球消费量的23%、6%、5%和5%。
家庭办公家具市场:受各地政府激励和豁免税务等政策的推动,加之自由职业者数量不断的增加,居家办公已成新常态,家庭办公设备的需求随之不断增加。据Statista统计与预测,2021年度,全球家庭办公家具销售额已达465亿美元,占家具市场份额的7%左右,其中,美洲与欧洲的市场份额总计高达80%左右;预计2021年至2026年全球家庭办公家具销售额将以4.7%的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增长,至2026年其销售额预计将达到586亿美元。从细分市场领域来看,办公桌椅占比最高,约为75%左右。从消费区域来看,2013年至2026年,欧洲家庭办公家具销售额将以2.4%的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增长,预计至2026年家庭办公家具营业收入将达到206亿美元,其中,2021年度德国是欧洲家庭办公家具领域整体收入最高的国家,约为45亿美元;美洲家庭办公家具销售额将以5.5%的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增长,预计至2026年家庭办公家具营业收入将达到246亿美元,其中,2021年度美国是美洲家庭办公家具领域整体收入最高的国家,约为166亿美元;亚洲家庭办公家具销售额将以5.5%的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增长,预计至2026年家庭办公家具营业收入将达到110亿美元,其中,2021年度中国是亚洲家庭办公家具领域整体收入最高的国家,约为36亿美元;非洲家庭办公家具销售额将以3.0%的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增长,预计至2026年家庭办公家具营业收入将达到12亿美元,其中,2021年度尼日利亚是非洲家庭办公家具领域整体收入最高的国家,约为2.2亿美元,预计2021年至2026年,尼日利亚还将是全球范围内在家庭办公家具领域消费增长幅度最快的国家(94.3%左右)。从单个国家人均消费来看,2021年度,美国看似贡献值最大(占43%),但瑞典(68.3美元)和荷兰(61美元)在家庭办公家具上的人均花费却是最多。
全球软体家具市场:随着软体家具行业技术水平的发展,以及消费者对产品品质要求的提升和款式设计需求偏好的不断细分,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全球软体家具行业消费规模整体较为稳定。从消费区域来看,据Csil统计,2021年度,全球软体家具消费量约为810亿美元(按生产价格计算,不包括加价),其中,美国、中国、德国消费量占比排名全球前三,分别约为28%、27%、6%。从生产区域来看,2021年度,全球软体家具的产量约为910亿美元,其中,约410亿美元用于出口,从进口/消费比率来看,已从2016年的31.5%上升至2021年的39.3%;中国(410亿美元)、美国(136亿美元),越南(47亿美元),波兰(45亿美元)和意大利(35亿美元)以及印度(28亿美元)是主要软体家具生产国。
国内软体家具市场: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越来越高,软体家具因其设计舒适、款式多样、色彩丰富而越来越受到国内消费者的青睐,据Csil统计,2021年度,我国软体家具的消费量已达215.09亿美元。但国内软体家具行业目前仍处于高度分散状态,据统计,中国领先的35家软体家具制造商约占软体家具总产量的23%,而美国已占其比例约为60%左右。因出于供应链及货运、税收优惠等方面综合考虑,2012年至2021年期间,中国软体家具出口份额从52%降至48%,而越南软体家具出口份额已从2%上升至11%。
随着科技的进步,互联网设备的普及、电子商务市场近年发展迅猛,家具在线零售份额比例逐年提高。据Statista统计与预测,2021年度,全球电子商务市场渗透率将达到50%;其中,家具在线%的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增长。从消费区域来看,2021年度,亚洲家具市场的在线%;欧洲家具市场的在线%,其中,法国家居线亿欧元,意大利家具和家居生活领域(B2C)电子商务销售额已达33亿欧元;美洲家具市场的在线年美洲在线年度家居线亿美元。从单个国家来看,2021年韩国家具在线%。从最受欢迎的网上商店来看,2021年度,按年度电子商务净销售额排序全球家具和电器领域最受欢迎网上商品分别为260.73亿美元)、(183.43亿美元)、homedepot.com(125.03亿美元)。
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城镇化率的持续提升、居民审美标准的提高及对居家材质安全环保性的重视,地面装饰材料作为日常家居建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品种越来越丰富,在选材、工艺及设计等方面也处于不断的研发创新发展中。其中,PVC地板作为可再生利用的新型地面装饰材料,具有环保性、易清洁性、可重复利用、花色丰富、安装便捷、性价比高等优点,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家庭、医院、学校、办公楼和商业的选择。从全球来看,PVC地板在欧美、日韩发展较早,据全球联合市场研究院发布的数据,2016年全球PVC地板市场价值为201.95亿美元,预计2017年至2023年将以13.3%的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增长,至2023年其市场价值将达到484.71亿美元。由于PVC地板进入我国市场较晚,且国内在住宅地面装饰材料的选择上仍然偏好木地板、瓷砖、天然石材等传统材料,因而PVC地板在国内住宅装修领域尚未普及,在我国市场规模占比较小,约占地板总需求量比重的5%-6%左右。目前国内生产的PVC地板产品主要用于出口,主要出口至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荷兰,出口量占比分别为49.69%、7.26%、4.16%、3.23%、2.99%,其中美国是中国PVC地板最大的出口流向国。据海关公布的数据,2018年我国PVC地板出口量为354.1万吨,2022年PVC地板出口量已增加至507.07万吨,年化增长率达9.39%。近几年国内PVC地板需求也略有增长,据隆众资讯统计数据,2009年国内PVC地板在PVC需求占比仅2.10%,2022年其占比已提升至12%,位列国内PVC下游需求市场第三。
(以上数据来源:CFC能源化工研究《梳理PVC地板产业,中国将成为需求增长点》)
目前,整个行业的发展主要呈现出办公和民用家具品类之间界限逐渐融合,产品呈现系统化、智能化、数字化、精益化、环保化的发展趋势,具体如下:
办公区域和办公家具是人们在工作时最直接使用到的办公环境,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Z世代”年轻一代逐步步入职场,新颖的办公理念层出不穷,人们希望获取更为舒适的办公环境,以获取更高的效率:从最初的无固定场所,到高密度办公环境和格子间,再到开放式办公和居家办公,一步步推动着办公区域和办公家具的进步。
现代化的办公方式要求企业有灵活细分的工作区,每个工作区都可以最佳地适应特定活动的要求,每个员工可以在短时间内找到适合多人协作办公的区域,也能找到不被他人打扰的私人办公空间,这就需要在设计时兼顾个人隐秘性和灵活拆装性。系统办公是将办公家具与办公环境相结合,以高效、灵活、舒适为宗旨,通过多样化的办公空间配置,为增长需求型企业提供激发创意和提高办公效率的解决方案。
随着家具市场消费复苏、消费场景多样化以及消费升级等多重因素驱动,品牌化、规模化、精益化将是家具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优胜劣汰,不断提高家具行业入门门槛,具有实力的企业不断提升精益制造能力,发展一体化供应链,开发高技术含量、高性价比的新产品E世博esball平台,促使行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最终行业龙头企业制造规模趋于集中化,马太效应日益明显。
随着5G、人工智能以及物联网的快速发展与应用,智能办公家具已成消费新潮流,是未来办公家具的发展趋势;同时,身处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转型是重塑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机遇,通过数字化赋能,精准了解客户需求,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及消费者体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其中提到要大力发展绿色家装,随着绿色家居发展思路逐渐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减排转变,以及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和追求,生产工艺、生产过程的低碳环保提到更为重要的地位,对家具行业的产品也提出更高要求。同时,随着新材料、新工艺的逐渐成熟,越来越多前沿技术运用于家具设计生产环节,消费者对家具的消费理念逐渐从量转向质,根据《中国家居绿色环保竞争力白皮书》调查数据显示,97.76%的消费者在选购家具产品时会考虑环保问题,“环保化”逐步成为整个家具市场的风向标。
公司成立于1998年,2017年11月成功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经过二十多年的技术积淀和市场积累,公司在办公家具制造领域占据较高的市场地位,特别是在办公转椅制造和出口方面,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实力位列办公家具行业第一梯队E世博esball平台。
2010年,公司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连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及重新认定。公司在研发上的重视和投入赢得了行业内的高度肯定,拥有有效境内外专利1,246项,产品先后荣获“德国红点奖”、“If设计大奖”、“中国家具设计奖”等国内外多项荣誉;拥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智能化功能坐具省级企业研究院、智能化功能坐具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工业设计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等资质。2022年荣获“2022年度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500强”、“2022年浙江本土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2022浙商全国500强”、“中国轻工业家具行业(综合类)十强企业名单”、“财政贡献优秀企业”等;荣登《2021年浙江省分领域分行业亩均效益领跑者名单》等。
全资子公司厨博士作为定制家居精装配套的践行者,经过20多年的经营积累,凭借精益品质和对客户负责的服务态度,获得较高的市场口碑,已经成为国内房地产精装修配套领域知名品牌。自2013年起,厨博士已连续10年成为“万科集团”室内木制品的最大供应商之一。
控股子公司永裕家居是竹产业首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林业龙头企业、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国地板产业指数首批样本企业等,与南京林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建立产学研联盟,并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参与完成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荣获浙江省首批“品质浙货”出口领军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产品曾作为北京奥运会国家会议中心唯一指定产品,并用于2016年杭州G20峰会,户外硅化竹产品荣获“技术研发创新产品”提名。SPC多层石晶地板荣获“2022世界地板业工商峰会金奖产品”称号,位列“首选装饰材料类品牌-石晶(SPC)地板类”TOP10,成功中标杭州第19届亚运会官方健康驿站项目。
公司是一家为全球各种办公、民用场所提供整体空间解决方案的全场景服务商,为客户打造更灵活、系统的生活体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近年来,公司在ODM业务的基础上,增加了OBM业务,报告期内,公司OBM业务营业收入占比达到总营业收入的42.48%。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并扩大公司在家具行业的竞争力。
家具既是实用品,又是美化环境的装饰品。因此,家具工业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文化艺术水平和消费水平。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办公椅、沙发、按摩椅、橱柜、地板等,有机融合了健康、科技与美学,是高效办公、舒适生活的核心必备产品。
一张好的办公椅既要符合人体结构,还要结实能承重,且移动轻便,给人留出活动的空间,让人坐着感到放松,这些都需要基于人性化因素考虑,让客户更好的提高工作、学习效率。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健康坐具开发商和办公椅制造商及出口商,是中国家具行业优秀企业,多年被全球知名家居用品企业评为“优秀供应商”。公司人体工学椅包含办公转椅、大班椅、职员椅、会议椅、儿童椅等,产品持续荣获德国红点奖、德国iF设计奖、美国IDEA奖及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CEID)、日本G-Mark设计奖等国际著名奖项,2022年恒林动感座椅FITTER与按摩椅CLASSIC入选“中国家具协会2021年度优品目录。
公司沙发产品坚持“创新、功能、舒适”三合一发展理念,结合高效专业的生产技术,不断追求超越。研发是我们的核心精神,依靠国内外研发团队共创协作,我们能够引领并顺应潮流,科学地将趋势运用到新品中。此外,依托于自己的铁架工厂,得以在功能不断实现技术创新的同时,沙发制作的所有工序都由集团工厂严格控制以确保上乘的产品质量,从而凸显纯正国际风格。这也意味着公司既可保证产品质量最优,也同样保证产品拥有颇具竞争力的价格。此外,我们我们积极响应国际组织号召,始终致力于在产品中体现社会责任,产品的木料、面料天然可再生,致力于让人们享受低碳幸福生活。
公司人体工学系列座具之按摩椅-具有放松、深度、睡眠、头颈、腰部、座部等多种自动程序,全新按摩方式随心智能组合,它还可以变成躺椅、沙发,满足客户所需,带来更放松的按摩体验,为客户的生活留出更多想象。
公司系统办公是将设计、舒适和有效利用空间融为一体,提供智能、灵活的整体办公空间解决方案,提供产品包括办公桌、休闲桌、存储系统、座椅、会议用品、隔间/休息室、照明等,有用于集中工作和无干扰会议的封闭式小屋,有用于敏捷工作和非正式会议的开放式岛屿,以及功能模块,如衣帽间或复印站,系统办公为每个环节提供了展位,让您在工作中绽放光彩。
公司板式家具大多属于定制家居业务,主要为橱柜、浴柜、木门、防火门及其配套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与售后等服务,致力于为地产商和业主提供木作类产品整体解决方案,为客户打造更舒适、更美好的居住环境。子公司厨博士作为定制家居精装配套的践行者,经过20多年的经营积累,凭借精益品质和对客户负责的服务态度,获得较高的市场口碑,已经成为国内房地产精装修配套领域知名品牌。自2013年起,厨博士已连续10年成为“万科集团”室内木制品的最大供应esb世博网商之一。
公司地板系列主要产品包括SPC地板、VSPC地板、Lspc地板、竹地板等,属于地面装饰材料产品类别,是日常居家建材的重要组成部分。子公司永裕家居以“为消费者创造不止美的舒适空间”为初心,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地面材料,为家居空间、商业空间提供场景美学解决方案。SPC多层石晶地板荣获“2022世界地板业工商峰会金奖产品”称号,位列“首选装饰材料类品牌-石晶(SPC)地板类”TOP10,成功中标杭州第19届亚运会官方健康驿站项目。户外硅化竹产品荣获“技术研发创新产品”提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订单式生产”的经营模式。即公司调研市场及客户需求,研发新品,客户选中后,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进行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等,最终将产品交付客户。
公司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坚持“绿色家具”设计与制造,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充分市场调研为依据,以原创设计研发为主、辅之与国内国际专业设计机构的深度合作,形成从市场调研、产品设计、结构设计、品质优化和效率提升,及产品宣导为一体的设计研发运作模式。
公司的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和配套成品采购。采购模式以集中采购为主,借助招投标等方式,最大化的控制采购成本。采购按照“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原则进行,运用ERP系统运行生产计划及采购计划,确保生产运营信息精准高效;通过SRM系统实现从供应商准入、询报价、订单协同、检验送货、对账等供应链全过程管理。公司所在地及周边地区原材料供应商众多,形成了完善的供应链产业集群。基于良好的产业环境,通过长期的扶持协作及反复筛选,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近年来公司逐步推进海绵、注塑、五金等关键物料自制,通过垂直化集成管理,不断优化供应链,降低采购风险。
根据客户不同订单需求,实行MTO(按单生产)与MTS(按库生产)并存的生产模式。公司积极推行精益化管理,引进ACE精益生产管理体系,引进瑞士ABB、日本安川、德国MZ、上海百琪迈(PGM)等先进家具制造设备,建设自动化生产线,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依托MES(生产执行管理系统)、PLM(研发图文档和项目管理系统)、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SRM(供应链管理系统)、WMS(仓储物料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建设,有效串联产品开发、客户订单、计划采购、生产交付等流程信息化管控,全面提升市场应变能力。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ODM和OBM两种模式。为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品牌战略,公司加大对研发的创造性,产品设计的提升和品牌建设的投入,逐步提高OBM的比例,实现代工业务和自主品牌双轮驱动。目前公司拥有“恒林、Lista Office LO、厨博士、NOUHAUS”等品牌。其中,Lista Office LO是高端系统办公品牌,主张以“爱上星期一”为理念,通过多样化的办公空间配置,希望人们每天都能享受工作的乐趣;厨博士是定制家具品牌,致力于引领家居生活新模式,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舒适的服务;NOUHAUS是时尚、智能、健康的家庭座具品牌,通过研究个人生活方式,提出适合各种生活方式的产品和服务,让每个人享受新的生活服务。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1,492.5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86.1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613.6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22%。实现基本每股收益2.5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1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长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861,422.9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88,169,429.07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帐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9,067,031股,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2,332,423股,以136,734,608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5,550,998.08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08%。本次公司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利润分配基数因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增本次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如后续利润分配基数/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861,422.98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88,169,429.0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5,550,998.08元(含税),2022年度现金分红的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08%。本次现金分红低于30%的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所处的家居行业属于充分竞争的传统行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为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加大研发和市场投入、拓展C端销售渠道、构建核心人才队伍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2年度,我国家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7,273家,据国家统计局与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其全年营业收入为7,624.1亿元,同比下降8.1%;全年利润总额为471.2亿元,同比增长7.9%。全国家具类限额以上企业累计实现商品零售额为1,634.6亿元,同比下降7.5%;全国家具及其零件出口额为4,639.3亿元,同比下降2.5%。
公司持续推进产品品牌化、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的大家居战略。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1.97亿元;为拓展C端销售渠道,实现在新零售销售体系建设中完成第一阶段消费者对“恒林”的认知,2022年加强了电商团队的建设,实现esb世博网营业收入65.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6%,销售费用5.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45%;以5.26亿元收购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52.5964%股权,进入PVC地板,完善产品品类。
2023年,仍是公司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的关键阶段,需要持续稳定的加大在各产品领域的研发投入,继续提升品质树立品牌,使得公司产品竞争力稳步提升。公司在统筹考虑了发展战略以及项目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后,决定留存一定规模资金来满足项目建设、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以更好地抓住机遇、应对市场变化挑战和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3亿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为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有必要前瞻性地做好资本规划及配置安排,保证业务发展资本需求的同时,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回报,现金分红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及可持续回报的能力,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研发投入、业务规模扩充、营运资金投入等安排后,公司提出了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运用于自主品牌建设、产品研发投入、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人才资源建设以及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等方面。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努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目标,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截至我们提出本意见时止,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恒林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及《恒林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2022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4日,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年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5,847,253.31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44,377,473.21元,信用减值损失31,469,780.10元。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经测试,2022年度公司计提与转回应收款项减值准备31,469,870.10元。
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8,583,529.79元。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经测试,2022年度公司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99,533.66元。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2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6,193,477.08元。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信诺家具有限公司、安吉恒友科技有限公司、Heng Ruy AG、越南恒林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恒健家居有限公司等14家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68,590万元的担保,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2,290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等值人民币80,878.58万元,均是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
根据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林股份)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孙/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其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本次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形式。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的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4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68,590万元的担保。
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和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2、湖州恒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捷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00%的子公司。
3、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家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家居)合计持有越南永裕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永裕)100%股权,公司持有永裕家居94.72%股权,即公司实际持有越南永裕97.32%股权。
4、以前年度已批复、尚在有效期内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占用本次预计担保额度。
5、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在不超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内,全资子公司之间的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在不超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内,控股子公司之间的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反之则不行。
6、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未预计担保的子公司进行调配额度(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孙/子公司)。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配用于新增加的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配用于新增加的控股子公司。
8、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不包含已签订在执行的),具体的担保方式、担保余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授权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对子公司授权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便于高效办理综合授信、筹措资金等相关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在提供担保前均按照规章制度履行审批程序,被担保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等值人民币80,878.58万元(包括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2022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67%(不含本次)。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且有助于促进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其目的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且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实际控制权,其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湖州恒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吉县经济开发区塘浦;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江林;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钢塑制品E世博esball平台、家具配件。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18亿元、净资产2.20亿元、负债总额0.97亿元,资产负债率30.64%。
2、安吉恒宜家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苕秀东路268号4幢和5幢;注册资本为5,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江林;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家具。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91亿元、净资产1.20亿元、负债总额0.71亿元,资产负债率37.10%。
3、广德恒林家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德经济开发区文正路357号;注册资本为22,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江林;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家具。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27亿元、净资产1.75亿元、负债总额1.52亿元,资产负债率46.42%。
4、锐德海绵(浙江)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康山;注册资本为3,728.26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雅琴;主要从事生产海绵及海绵制品、家具及家具配件。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44亿元、净资产0.62亿元、负债总额0.82亿元,资产负债率57.07%。
5、越南永裕地板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越南平阳省北新渊县新平市镇新平工业区CN7-CN8路2D1地块;注册资本为260,751,475,043 越南盾;法定代表人为陈永兴;主要从事SPC地板、竹地板等地板产品以及竹家具等家居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77亿元、净资产3.52亿元、负债总额5.24亿元,资产负债率59.81%。
6、东莞厨博士家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东莞市桥头镇科技路13号A;注册资本为6,452.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文博;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整体橱柜、整体浴柜、木门、衣柜、鞋柜。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1.57亿元、净资产4.10亿元、负债总额7.46亿元,资产负债率64.53%。
7、安徽信诺家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国华路;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马恒辉;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家具。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54亿元、净资产1.11亿元、负债总额2.43亿元,资产负债率68.56%。
8、安吉恒友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递铺镇阳光工业园区三区(雾山寺村)1幢;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江林;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家具。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20亿元、净资产0.68亿元、负债总额1.53亿元,资产负债率69.30%。
9、Heng Ruy AG:注册地址为:Bahnhofstrasse 29,6300 Zug, Switzerland;注册资本为10万瑞士法郎;3、董事会成员:王江林,周丽莎,Jui-Chi Chiao;主要从事开发、生产、贸易和销售家具,并提供所有相关服务。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09亿元、净资产0.60亿元、负债总额4.48亿元,资产负债率88.13%。
10、南京恒宁家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雨合北路6号光电科技园1319室;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宁;主要从事办公家具销售。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0.69亿元、净资产0.08亿元、负债总额0.62亿元,资产负债率88.84%。
11、Nouhaus Co.,Ltd:注册地址为:首尔特别市龙山区槐树路71号(梨泰院洞);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金泽;主要从事销售健康智能沙发。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26亿元、净资产0.11亿元、负债总额1.15亿元,资产负债率90.96%。
12、越南恒林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越南Binh Duong省Ben Cat区My Phuoc 2工业园区;注册资本为951,609,658,015越南盾;法定代表人为王凡;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家具、生产、销售家具相关配件。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06亿元、净资产0.47亿元、负债总额5.58亿元,资产负债率92.17%。
14、浙江恒健家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南楼1108室;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鲁健;主要从事办公家具销售。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62亿元、净资产0.06亿元、负债总额1.57亿元,资产负债率96.54%。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6月5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2023年6月6日13:30-14:00,14: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2、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若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所有登记于阁下名下的股份有关。
3、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上述决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反对决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弃权决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如未有任何指示,则阁下的代表有权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受委任代表亦可就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以外而正式于大会上提呈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计算通过议案所需的总票数包括该等「弃权」票。
4、授权委托书须由阁下或其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亲自签署,如委任人为法人单位,则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则其签署的授权文件或其他授权书必须经公证人证明。
5、若为任何股份的联名持有人,任何一位该等联名持有人均可作为唯一有权投票者就有关股份亲身或委派代表于大会上投票。然而,若有一位以上联名持有人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就任何决议案投票时,公司将按股东名册内排名首位的联名股东的投票(不论亲自或委派代表)为准,而其他联名股东再无投票权。
本人/我们(附注1),A股帐户:,地址,联系电话:,为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股(附注2)的股东,本人/我们拟出席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于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 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3年6月5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1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江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861,422.9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88,169,429.07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帐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9,067,031股,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2,332,423股,以136,734,608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5,550,998.08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08%。本次公司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利润分配基数因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增本次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如后续利润分配基数/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861,422.98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88,169,429.0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5,550,998.08元(含税),2022年度现金分红的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08%。本次现金分红低于30%的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所处的家居行业属于充分竞争的传统行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为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加大研发和市场投入、拓展C端销售渠道、构建核心人才队伍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2年度,我国家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7,273家,据国家统计局与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其全年营业收入为7,624.1亿元,同比下降8.1%;全年利润总额为471.2亿元,同比增长7.9%。全国家具类限额以上企业累计实现商品零售额为1,634.6亿元,同比下降7.5%;全国家具及其零件出口额为4,639.3亿元,同比下降2.5%。
公司持续推进产品品牌化、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的大家居战略。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1.97亿元;为拓展C端销售渠道,实现在新零售销售体系建设中完成第一阶段消费者对“恒林”的认知,2022年加强了电商团队的建设,实现营业收入65.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6%,销售费用5.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45%;以5.26亿元收购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52.5964%股权,进入PVC地板,完善产品品类。
2023年,仍是公司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的关键阶段,需要持续稳定的加大在各产品领域的研发投入,继续提升品质树立品牌,使得公司产品竞争力稳步提升。公司在统筹考虑了发展战略以及项目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后,决定留存一定规模资金来满足项目建设、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以更好地抓住机遇、应对市场变化挑战和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3亿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为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有必要前瞻性地做好资本规划及配置安排,保证业务发展资本需求的同时,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回报,现金分红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及可持续回报的能力,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研发投入、业务规模扩充、营运资金投入等安排后,公司提出了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运用于自主品牌建设、产品研发投入、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人才资源建设以及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等方面。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努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目标,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到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及《恒林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2022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6月6日在公司B区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林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审阅并听取了《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帐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利润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对资金的需求情况,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861,422.9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88,169,429.07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帐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9,067,031股,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2,332,423股,以136,734,608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5,550,998.08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08%。本次公司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利润分配基数因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增本次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如后续利润分配基数/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861,422.98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88,169,429.0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5,550,998.08元(含税),2022年度现金分红的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08%。本次现金分红低于30%的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所处的家居行业属于充分竞争的传统行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为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加大研发和市场投入、拓展C端销售渠道、构建核心人才队伍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2年度,我国家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7,273家,据国家统计局与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其全年营业收入为7,624.1亿元,同比下降8.1%;全年利润总额为471.2亿元,同比增长7.9%。全国家具类限额以上企业累计实现商品零售额为1,634.6亿元,同比下降7.5%;全国家具及其零件出口额为4,639.3亿元,同比下降2.5%。
公司持续推进产品品牌化、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的大家居战略。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1.97亿元;为拓展C端销售渠道,实现在新零售销售体系建设中完成第一阶段消费者对“恒林”的认知,2022年加强了电商团队的建设,实现营业收入65.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6%,销售费用5.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45%;以5.26亿元收购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52.5964%股权,进入PVC地板,完善产品品类。
2023年,仍是公司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的关键阶段,需要持续稳定的加大在各产品领域的研发投入,继续提升品质树立品牌,使得公司产品竞争力稳步提升。公司在统筹考虑了发展战略以及项目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后,决定留存一定规模资金来满足项目建设、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以更好地抓住机遇、应对市场变化挑战和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3亿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为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有必要前瞻性地做好资本规划及配置安排,保证业务发展资本需求的同时,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回报,现金分红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及可持续回报的能力,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研发投入、业务规模扩充、营运资金投入等安排后,公司提出了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运用于自主品牌建设、产品研发投入、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人才资源建设以及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等方面。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努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目标,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并充分考虑到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到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解释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2022年12月13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